各位重庆会计人员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(2022年版)》《重庆市财政局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〈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渝财规〔2019〕5号)等相关规定,2023年重庆市会计继续教育相关安排如下:一、重庆会计继续教育对象2023年度重庆市会计继续教育对...
各位重庆会计考生,重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已可以通过重庆会计公众号进行查询。具体方法如下:1.扫码识别下列二维码(无法扫码请先保存截图,再打开微信扫一扫,在手机相册选择截图的图片即可识别)2.点击关注公众号3.点击首页的会计服务4.选择继续教育5.然后点击阅读原文6.选择查询继续教育7.进入继续教育查询界面,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8.点击登录8.查询结果
各区县(自治县)财政局,两江新区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财政局,市级各部门、各有关单位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(2022年版)》《重庆市财政局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〈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渝财规〔2019〕5号)等相关规定,为持续推动我市会计...
各区县(自治县)财政局,两江新区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财政局,市级各部门(单位),各中央在渝单位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(2022年版)》《重庆市财政局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〈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渝财规〔2019〕5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我...
各区县(自治县,含两江新区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)财政局,市级各部门、人民团体,各企事业单位,中央在渝单位,其他金融单位:根据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,结合《会计改革与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》《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(2021-2025年)》及《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(2021-2025年)》等有关要求,为持续推动我市...
各会计师事务所、资产评估机构、外地在渝分支机构、非执业会员: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(以下简称“中注协、中评协”)的继续教育制度和2022年培训计划,结合重庆实际,现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、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2022年度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...